关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浏览次数:448  发布人:杨学永  作者:   来源:无人机研究院   供图:  审核:  

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0〕30号)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组织生活会主题

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把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为开启学校“十四五”建设、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智慧与力量。

二、认真做好会前工作

1.开展学习研讨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江苏、对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

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2.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3.查找突出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校内政治巡察等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

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三、严谨做好会上工作

1.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本年度查摆问题情况。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2.进行民主测评

会上,通过发放无记名测评表的方式,由支部党员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测评(见附件1);党员之间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开展相互测评(见附件2)。

四、抓好会后工作

1.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党员对党支部的评议结果,作为院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认真整改落实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要结合年度述职评议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清单同述职评议整改清单),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向党员公布,接受监督。党支部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院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整改第一责任人,在下一年度向院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院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院级党组织要安排人员到下属党支部督促指导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院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1个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督促指导人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时要结合实际进行点评。

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于2021年3月17日前完成,开展情况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附件3)于会后5个工作日内报院级党组织备案,并通过组工系统(zg.nuaa.edu.cn)“组织生活管理”模块上传组织生活会原始记录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请使用系统模板表格)。组织部将对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谢姝婕 方正

联系方式:84892232

附件:1.党支部民主测评票模板

2.党员民主测评票模板

3.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情况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附件-20210107.docx